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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申办手续

持本人身份证和现金押金到五楼自助办证机办理读者证。一张身份证仅限办理一张读者证。

 

二、读者证类型

读者证一:押金100元,可外借1册图书,借期30天。

读者证二:押金200元,可外借2册图书,借期30天。

读者证三:押金500元,可外借8册图书,借期30天。

所有类型读者证图书到期前均可续借一次30天。

 

三、自助借还系统启用后读者注意事项

1、持有旧读者证的读者借书,请还清当前所借书籍,带上旧读者证、身份证、押金条到五楼总服务台退证并退还押金,随后到自助办证机办理新读者证后即可进行借阅。

2、新读者借书,请携带本人身份证、100-500的现金(可自行选择)作为押金,到自助办证机进行办证,办证后即可进行借阅。

 

四、新读者证挂失、补办及退证办法

1、读者证若丢失,请及时带身份证到五楼总服务台办理挂失。(由于读者没有及时挂失而造成的损失有读者自行承担)。读者凭本人身份证补办新证,原证自动作废(补办新证须缴纳材料及工本费10元)。

2、读者退证时,请还清所借图书,由本人持身份证及读者证到总服务台退回押金。如委托他人退证时,须同时持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。

 

五、书籍损坏及遗失处理

1、为保证书籍的正常流通,读者须在应还日期前归还所借书籍,否则视作逾期处理。

2、遗失图书可以购买同一版本图书(即同名、同著者、同出版社、同ISBN号)赔偿,每册收取条码、RFID芯片、书标及数据加工费10元。不能购得同版图书时,则依据图书出版的年限, 5年以内(含5年)按图书原价的2+(条码、RFID芯片、书标及数据加工费10元)赔偿; 5年以上图书按3+(条码、RFID芯片、书标及数据加工费10元)酌情赔偿;成套图书按成套图书价格+(条码、RFID芯片、书标及数据加工费10元)赔偿。  

3、污损文献指涂划、圈批点、折叠、剪裁、描拓、撕画等。污损情况严重,影响内容的完整性,文献无法修补,按遗失处理。

4、请爱护图书,并确保图书内RFID芯片单独损坏的,每根收取RFID芯片及数据加工费1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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